兴和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4年07月25日查看PDF原文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HubeiXingheElectricPowerNewMaterialCo.,Ltd.

                                             湖北省黄冈市新港大道41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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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           

                 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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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原材料供应风险     

                      铜材、铝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大,铜材、铝材价格变动将             

                 引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毛利以及所需周转资金的变动。报告期内,                

                 铜价波动较大。金融危机后,随着国家经济刺激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我国经济              

                 成功地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走向强劲的经济复苏,并连续两年呈现快速增长            

                 的势头。与此同时,铜价开始稳步回升,基本呈现单边上升态势,2010年初铜价               

                 突破6万元/吨,2010年底回升到超过7万元/吨。2011年上半年铜价最高冲至7.5              

                 万元/吨,2012年又下跌至5.6万元/吨。        

                      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加大了公司成本管理的难度,若风险控制能力不强,将            

                 对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为应对铜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研究分析铜价的             

                 走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铜价波动的风险。        

                      (二)产品销售周期性风险      

                      公司产品的销售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而言,电力系统会在上半年进            

                 行采购,供应商二、三季度后供货及安装,同时电力系统一般在年底进行结算考              

                 核,因此每年下半年的经营业绩要好于上半年。由于本公司客户结构中电力公司             

                 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因此销售的季节性会造成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的波动。             

                      (三)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国家对电力产品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受国家产业政策的管制,             

                 对于涉及安全等重要领域的相关产品,则需要国家的强制认证,在不同的行业和             

                 领域中,也有着相应的准入机制。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              

                 关标准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动,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集中度较高,生产企业数量不多,公司目前有一定的竞             

                 争优势。但近年来,随着产品换代升级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新进入企业数量在              

                 不断增加,现有生产企业也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公司已              

                 充分意识到行业的竞争现状,不断通过品牌价值的培育、研发实力的增强和营销             

                 管理能力的提升等手段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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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若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产品质量、性价比与品牌等优势,              

                 积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公司将会遭遇不利竞争地位的市场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锦平持有公司股份2,052.635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41.0527%。实际控制人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事安排、生产经营、财务等决策               

                 实施有效控制。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运作不              

                 够规范,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风险。             

                      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调整及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使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形成规范运作的公司治理             

                 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完善股东保护相关制度,注重保护股               

                 东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及参与权,在制度层面切实完善和保护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权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兴和股份               

                 作为母公司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              

                 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至2013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兴和股份现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2014年11月25日到期,公司已于2014             

                 年3月按照规定向主管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未             

                 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兴和股份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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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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