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出资63.50万元,张春然出资36.5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根据河南诚泉联 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诚泉验字(2007)第197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7年5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人民币10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 2007年6月5日,经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有限公司取得注册 号为豫焦高工商企41080010502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正式成 立。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宝安,住所为 11 焦作高新区创业中心2号厂房C区,经营范围为矿山机电设备、安全仪器制造、 销售;矿山支护、煤矿瓦斯抽采技术的研发、咨询、转让;建筑用预应力设备制 造(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生产经营;应经审批的,为获审批前不得生产 经营)。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万元) (%) 1 马宝安 63.50 63.50 货币 2 张春然 36.50 36.50 货币 合计 100.00 100.00 2007年12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由“焦作高 新区创业中心2号厂房C区”变更为“焦作市郇塔路西段”,有限公司及时办理 了工商登记备案并取得了注册号为410821100006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货币资金来源于股东马宝安、张春然的自有合法资金,出 资是真实的,来源是合法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设立出资 的相关规定。 2、2009年5月,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2009年5月10日,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 万元(第一期以实物增加1,330.00万元,其中马宝安增加844.55万元,张春然 485.45万元;第二期货币增加570.00万元,其中马宝安361.95万元,张春然 208.05万元)。 根据河南鑫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豫鑫会验字(2009)33号《验 资报告》审验,截至2009年5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0元,实物出资1,330.00万元。 实物出资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作价金额 实物资产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作价依据 (元) 硬化地面 砼 平方米 970 评估 43,728 网球场 砼 平方米 144 评估 6,492 12 砖铺小道 砖混 平方米 345 评估 6,250 大门 钢 个 1 评估 14,112 自行车棚 钢 平方米 125 评估 42,875 欧式带锯床 G4025D 台 2 评估 56,232 双盘摩擦压力机 J53-63 台 1 评估 41,112 双盘摩擦压力机 J53-100 台 1 评估 74,216 立式钻床 Z5125 台 2 评估 21,274 立式钻床 Z5125 台 2 评估 6,078 立式钻床 Z535 台 1 评估 5,273 摇臂钻床 Z3050*16 台 1 评估 64,044 履带式抛丸机 QZR-50 台 1 评估 25,650 履带式抛丸机 QZR-100 台 1 评估 36,936 普通车床 C618K-1 台 1 评估 5,948 普通车床 C618K-2 台 1 评估 10,773 普通车床 CA6140 台 1 评估 12,814 普通车床 C618 台 3 评估 23,134 普通车床 CD6140A 台 2 评估 60,420 普通车床 CM6125 台 2 评估 15,768 万能铣床 KXX8126C 台 1 评估 12,398 万能升降台铣床 X61W 台 1 评估 34,506 万能升降台铣床 6H81T 台 1 评估 38,340 无心磨床 MT1040A 台 1 评估 59,670 内圆磨床 M250A 台 1 评估 24,300 外圆磨床 M1350/3000 台 1 评估 3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