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4年08月25日查看PDF原文
                                        防排烟系统为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的总称。  

                                                               防烟系统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  

                           防排烟系统                 指      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排  

                                                               烟系统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  

                                                               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技术是一项受到各国重  

                                                               视、有多年发展历史和涉及建筑火灾时保证 

                           应急疏散系统               指      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救生疏散技术。消防应 

                                                               急灯具包括照明和标志灯具两类。 

                                                               泡沫灭火系统是指由一整套设备和程序组 

                                                               成的灭火措施。按泡沫发泡倍数可分为低倍 

                                                               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  

                           泡沫灭火系统               指      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 

                                                               分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沫灭 

                                                               火系统、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即水喷雾灭火系统由水源、供水设备、  管道、 

                                                               雨淋阀组、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向保  

                           水喷雾系统                 指      护对象喷射水雾灭火或防护冷却的灭火系  

                                                               统。 

                                                            2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亨利新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莫勇玲   

                      3.有限公司设立日期:1992年10月31日     

                      4.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4年8月6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元   

                      6.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272号        

                      7.邮编:010010  

                      8.电话:0471-2215819/29/49/59/69

                      9.传真:0471-2215899  

                      10.互联网网址:http://www.nmghenry.com  

                      11.电子邮箱:nmghenry@126.com    

                      12.信息披露负责人:王亚滨    

                     13.所属行业: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1),               

                 公司属于“建筑业(E49)管道及设备安装(E492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新版),属于建筑安装行业,主                 

                 要服务领域为消防工程设计和施工。      

                      14.经营范围: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贰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施工                

                 丙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经营);防火防盗               

                 设备、机电设备、保温材料、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制、开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产品销售、项目               

                 管理和技术服务等建设工程的消防总承包业务,以及楼宇智能化工程、安全防范             

                 工程和防雷工程的设计、系统集成、施工等相关业务。           

                      16.组织机构代码:60322194-5   

                                                            3

                 二、股票公开转让概况        

                 (一)股票基本情况     

                      1.股票代码:【      】 

                      2.股票简称:【      】 

                      3.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4.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5.股票总量:15,000,000股  

                      6.挂牌日期:2014年【】月【】日           

                      7.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公开转让方式     

                      本公司股东大会已于2014年7月22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本公司股票挂牌              

                 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现本公司申请挂牌时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三)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系新完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于2014年8月6日。按照《公司             

                 法》要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               

                 司所有发起人股东(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外)所持股份自2015              

                 年8月6日起可以转让。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            

                 司董事长莫勇玲、董事白绍华、董事张涛、董事及高管王亚滨、董事及高管孙波、               

                 高管李彬、监事王新民、监事王刚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933,000股、3,259,500股、            

                 2,493,000股、1,150,500股、856,500股、147,000股、99,000股、61,500股,持股比例          

                 分别为26.22%、21.73%、16.62%、7.67%、5.71%、0.98%、0.66%、0.41%。               

                      另外,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二章2.8条               

                 第一款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             

                 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             

                 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             

                 莫勇玲、白绍华、张涛、孙波和王亚滨所持股份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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