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席网络: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6年07月05日查看PDF原文
的关联交易应严格遵照该等制度执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确认:股份公司成立后,相关主体将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同时,公司已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今后将尽可能减少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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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为防范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资金)的情形,公司制定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严格的防范措施和相应的责任。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2015年度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徐炜                                                         410,000.00         20,500.00
十三、提请投资者关注的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本期末,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本期末,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四)未决诉讼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欧盛世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重大仲裁案件,该案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受理,申请人方某某,为中欧盛世-某某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委托人,现申请人要求中欧盛世及另一被申请人(为涉仲裁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对其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期间的损失进行赔偿,总标的金额46,292,957.80元。中欧盛世在答辩中认为申请人的亏损是市场风险及申请人自身行为等因素导致的。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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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仲裁案件仍在审理中。
    中欧盛世就该仲裁案件的处理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投资于龙席网络的资金非中欧盛世公司自有资金,系中欧盛世担任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委托财产,委托财产独立于管理人的自有资产,并由资产托管人保管。
    中欧盛世承诺,若该仲裁案件最终的裁决结果需要中欧盛世承担赔偿责任的,中欧盛世将以本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偿付,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以确保该仲裁案件不会影响到中欧盛世持有的龙席网络的股权,亦不会影响到龙席网络的持续经营,龙席网络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上述仲裁案件涉讼的是中欧盛世另一个独立的资管计划,且中欧盛世已对该案件的解决作出承诺,该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及执行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仲裁外,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含5%)的股东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一)2015年10月8日的资产评估
    公司委托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其涉及的杭州龙席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了评估工作;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出具了《杭州龙席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5]第120571526号)。经评估,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456.51万元。
(二)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
    2016年1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为了满足公司对股改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价值参考,公司委托中瑞国际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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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限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其涉及的杭州龙席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了评估工作,并于2016年1月19日出具了《杭州龙席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6]第000039号)。经评估,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581.35万元。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和近两年分配情况
(一)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0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00%时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4、分配股利。
    公司董事会提出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最近二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股利分配情况。
(三)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开转让后,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公司法的规定分配股利。
十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公司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情况”。
    公司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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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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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天津龙席网络科技      1,023,182.39      1,022,802.39              0.00       -477,197.61
发展有限公司
十七、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风险
    中国经济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性依然存在。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经济转型升级的持续深入,我国宏观经济增长的速度明显放缓。2014年我国GDP增长速度为7.4%,2015年我国GDP增长速度下降至6.9%。未来,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等仍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宏观经济的进一步下探可能性较大,对居民收入和全社会商品消费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增长速度放缓,进而对减少电商服务的需求。在新常态的经济环境下,公司的盈利能力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客观存在。
(二)传统企业“单飞”风险
    传统品牌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活动时面临电子商务人才欠缺和经验欠缺的现实障碍,缺乏覆盖全网络销售渠道的运营能力,难以涉足和整合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关系,缺少电子商务协同扩张发展的良性生态环境等天然缺陷。作为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细分市场,电子商务经销服务和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应运而生,而且逐渐成为传统品牌企业选择开展电子商务时的重要选择。电子商务经销服务和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以其专业的服务质量、更高的工作效率、特有的生态环境、更低的成本打通从供应商到消费者的网络销售渠道供应链等多种优势,逐渐提高了其不可替代性。
    但是,随着传统品牌企业在“触网”的过程中对电子商务、店铺运营、渠道建设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了解,在运营经验、人才培养方面有了较多积累,或者随着电商业务规模的扩大,单位运营成本逐步下降,无法排除一些品牌企业选择“单飞”,自主从事电子商务的可能性。
(三)行业竞争风险
    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具有全方位覆盖各类客户、全网营销能力的企业很少,在代运营、网络营销、网站管理、仓储、物流各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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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均有众多企业参与竞争。此外,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还存在众多的中小服务商为中小店家提供各类服务,市场参与者有数千家之多。总体来说,行业竞争处于相对无序的状态,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也未培育出强势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服务商不断通过降低价格等方式获取客户,恶性竞争压缩了行业的盈利空间,妨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公司报告期内持续亏损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3,878,372.66元、-10,525,943.13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由电商代运营服务收入和网络维权服务收入构成。受益于电子商务行业的蓬勃发展,市场对电子商务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源以满足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期间费用尤其是销售费用支出较多,导致亏损。
    近年来,随着传统企业电商化趋势的不断加深,网络购物方式在人们生活工作中的普及,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迅速增长,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电子商务行业仍将保持较高增速,由此衍生的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具备持续增长的潜力。公司作为中国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在中小企业电商运营服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依靠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完善的标准化产品线、轻资产运营模式、丰富积累的客户优势,基于大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电商客户提供电商代运营服务,并为品牌商提供网络维权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度较2014年度增长364.81%,主营业务毛利率始终维持在60%以上的较高水平;同时,公司期间费用率2015年度较2014年度下降了41.73%。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上升、规模优势的逐渐体现,公司的净亏损占营业收入之比亦呈逐年下降趋势。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611.3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4.42%;2015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215.1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0.12万元。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现金流量能够充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报告期内的持续亏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股东徐炜直接持有公司55.8010%股权,通过龙网投资、龙栋投资、龙楠投资和龙栖投资分别持有公司6.9610%、0.9250%、0.9250%和0.9250%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65.5370%股权,能够控制公司,对公司具有实际支配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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