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建1: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年07月11日查看PDF原文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经出席会议董事成员刘连永、蒋新怀、黄建平、周瑞文、张庆、张勇、欧亚东、蒋业雄、麦建红、管坤明、文理贵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议案”;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湘农绿色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蔬菜、水稻、苗木的种植及销售;家禽、家畜的养殖及销售;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提供农业机械服务;生态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配送及销售网络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五条:原公司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室内装饰设计;国内商业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现修改为:“蔬菜、水稻、苗木的种植及销售;家禽、家畜的养殖及销售;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提供农业机械服务;生态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配送及销售网络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
      董事会审议通过事项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由于当时因资金等多种原因,公司未于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上述会议及决议事项。特此补充公告。
                                          广东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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