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758 证券简称:四联智能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四联智能 股票代码:430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枫叶别墅院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变动日期:2017年7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增持股份的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增持股份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 四联智能、挂牌公司、 指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报告书 指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邬蜀豫2017年7月21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增持四联智能6,000股。上述增持行为导 致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持股比例由29.99%变 动为30.01%。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一)邬蜀豫,女,196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历:大学本科,工程师职称。1985年7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自控系;1985年7月至1995年8月,在西安仪表厂从事自动化系统的设计、销售、调试工作;1995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西安四联亨利工程系统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5年2月任西安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2月至2005年11月任西安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05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张琪,男,1963年4月18日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7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自控系,本科学历,1985年7月至1992年11月,在北京冷冻机厂从事中央空调设备的销售、调试工作;1992年11月至1995年12月任西安四联空调自动化工程公司总经理;1995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西安四联亨利工程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17年5月任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常务副会长、陕西省安防协会理事长、陕西省土木建筑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自动化学会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7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 股份名称 四联智能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19,804,000 占四联智能已发行股 30.01% 份比例(%)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 邬蜀豫持有限售条件股数:2,035,500股,持有无 变动情况 限售条件股数909,500股。张琪持有限售条件股 数16,859,000股,持有无限售条件股数0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 2017年7月21日 定比例的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做市转让,增持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邬蜀豫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转让方式增持四联智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股,占四联智能总股本的0.009%,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持有四联智能股份数量为19,8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1%。 本次权益变动是自愿增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四联智能于2014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2017年7月21日,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持有四联智能19,804,000股,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30.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邬蜀豫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四联智能流通股共6,000股。 权益变动期间,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持股权完成后,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持有四联智能19,804,000股,占四联智能总股本的30.0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四联智能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增持股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权益变动系邬蜀豫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四联智能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增持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邬蜀豫,张琪身份证复印件,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邬蜀豫,张琪 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联智能技术股 公众公司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 份有限公司 在地 二路72号四联大厦 股票简称 四联智能 股票代码 4307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邬蜀豫,张琪 信息披露义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 务人住所 二路枫叶别墅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有√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 动人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是√ 信息披露义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竞价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通过股转系统做市交易√ 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众公 持股数量:19,798,000股,持股比例:29.99%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后拥有 持股数量:19,804,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