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泰州永盛彩印包装有限公 司原股东各方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最新工商信息 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07378085140 名称: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科技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桢云 注册资本: 3,4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2 年 05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05 月 20 日至********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普通货运,生产纸板、纸制品、各种包装物及 相关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 1)公司设立 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20 日,取得江苏省泰州工商行政管理 局颁发的注册号为(企合苏泰总字第 00077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350 万美 元,公司设立时的性质是中外合资经营。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350 万美元,林大成出资 129.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37%,以货 币出资;上海福鑫纺织制品有限公司出资 21.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以货币出资; 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199.5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57%,其中以货币出资 126.540928 万美元,以实物出资 72.959072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股东分三次缴纳。首期出资由林大成缴 纳 25.27379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缴纳 66.54379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 本次出资已于 2002年 6月 17日经泰州兴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泰瑞会验字( 2002) 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半年度报告 8 095 号验资报告验证;第二次出资由林大成缴纳 30.00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上海福鑫纺织制 品有限公司缴纳 21.00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缴纳 72.959072 万美元以 实物出资,本次出资已于 2002 年 8 月 31 日经泰州兴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泰 瑞会验字( 2002) 15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其中实物出资由扬州华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 出具了杨华评报( 2002) 133 号资产评估报告;第三期出资由林大成缴纳 74.22621 万美元以 货币出资,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缴纳 59.997138 万美元以货币出资,本次出资已于 2003 年 4 月 25 日经泰州兴瑞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泰瑞会验字( 2003)098 号”验资报告。 公司成立时各股东完成出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美元) 实缴出资(万美元) 出资比例( %) 林大成 货币 129.50 129.50 37.00 上海福鑫纺织制品有限公 司 货币 21.00 21.00 6.00 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126.540928 126.540928 57.00 实物 72.959072 72.959072 合计 350.00 350.00 100.00 (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7 月 8 日经董事会决议,同意林大成将其持有的公司 37%的股权转让给美国东 方公司( US EASTERN INC.),并于 2006 年 9 月 21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后各方出资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美元) 实缴出资(万美元) 出资比例( %) 美国东方公司( US EASTERN INC.) 货币 129.50 129.50 37.00 上海福鑫纺织制品有限 公司 货币 21.00 21.00 6.00 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126.540928 126.540928 57.00 实物 72.959072 72.959072 合计 350.00 350.00 100.00 (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6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上海福鑫纺织制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6% 的股权转让给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转让后 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美元) 实缴出资(万美元) 出资比例( %) 美国东方公司( US EASTERN INC.) 货币 129.50 129.50 37.00 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147.540928 147.540928 63.00 实物 72.959072 72.959072 合计 350.00 350.00 100.00 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半年度报告 9 ( 4)第三次股权转让及企业类型、注册资本变更 2014 年 1 月 2 日董事会决议同意美国东方公司( US EASTERN INC.)将其持有的公司 37% 的股权转让给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 2014 年 1 月 2 日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决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350 万美元根据出资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2,897.125781 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于 2014 年 6 月 4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 转让后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 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 货币 2,293.258136 2,293.258136 100.00 实物出资 603.867645 603.867645 合计 2,897.125781 2,897.125781 100.00 ( 4)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扬州永润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80%的股 权转让给胡桢云,20%的股权转让给蒋永庆,并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转让后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 胡桢云 货币、实物 2,317.700625 2,317.700625 80.00 蒋永庆 货币、实物 579.425156 579.425156 20.00 合计 2,897.125781 2,897.125781 100.00 ( 5)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同意胡桢云将其持有的公司 20%股权转 让给李晓萍,并于 2016 年 6 月 1 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后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 胡桢云 货币、实物 1,738.275469 1,738.275469 60.00 蒋永庆 货币、实物 579.425156 579.425156 20.00 李晓萍 货币、实物 579.425156 579.425156 20.00 合计 2,897.125781 2,897.125781 100.00 ( 6) 2016 年 9 月 19 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名称为“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 司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净资 产折合实收资本人民币 3,450 万元整,资本公积人民币 38.014329 万元,变更后股份公司的 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半年度报告 10 股本为人民币 3,45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折合股份 3,450 万股)。 本次出资,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出具 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16)第 304206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12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公司的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人民币 3,450.万元。 且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办妥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整体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胡桢云 2,070.00 60.00 净资产折股 蒋永庆 690.00 20.00 净资产折股 李晓萍 690.00 20.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3,450.00 100.00 公司 2017 年 1 月 23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2017 年 3 月 21 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简称永盛包装、股票代码 870918。 3、本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 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 具【和投资性房地产】 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 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泰州永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半年度报告 11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06 月 30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 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 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