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安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年08月24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7-020

  证券代码:831125         证券简称:欧安电气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中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全文主持,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监事成员一致通过,形成决议如下: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0

编号:2017-018)。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半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内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准则第一号——存货)第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7-020

     回避情况:本议案内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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