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831125 证券简称:欧安电气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中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辉主持,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成员一致通过,形成决议如下: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 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 公告编号:2017-019 告编号:2017-018)。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内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准则第一号——存货)第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 12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内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19 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欧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