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少数权益股东 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 为降低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体 系,通过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培训,提高管理层的法律意识,规范“三会”运作 等方式,督促实际控制人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经营公司,忠实履行职责。 (二)偿债能力风险 公司主营无人机产品无论在研发还是市场开拓方面均需较大的投入, 且公司仍处于持续发展阶段, 如若公司未能多渠道确保资金充足并及时偿还短期借款,将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公司生产计 划和盈利水平也将受影响。 应对措施: 通过实施销售货款政策激励机制,加速货款回收速度,保证流动资金的需求;对应收账 款进行专员管理,从管理到业务提高资金收款的意识,降低坏账的可能性;同时加紧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降低对银行融资渠道的依赖;尝试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引进战略投资者策略,来调整资金结构。 (三) 研发人才流失与产品研发风险 人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科技人员对公司技术发展和创新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行 业市场竞争越发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针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争夺愈加加剧, 公司核心技术及应用技术掌 握的难度较高,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 目前成熟的专业人员相对稀缺,公司通过不断积累和持续投入培 养了较为成熟的研发队伍及研发管理人员, 一旦流失,将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应对措施: 考虑对部分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增加研发部门的人才配备、资金投入, 发挥好成都 全资子公司科研的促进作用;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体系、培训机制以及人性化的员工关怀机制等, 提 供有吸引力的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稳定公司现有的技术人才并吸引其他高端技术人才加盟公司, 进行 人才的培养、储备和保护。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17-042 10 (四) 出口业务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的产品远销国外, 出口美国、欧洲、东南亚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出口销售额以美元结算, 报告期国外销售占比 29.10%,受外币汇率波动影响,若汇率浮动较大,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从而 影响公司的毛利率。 应对措施: 持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优化客户结构, 防范风险,目前已着手设立主攻国内市 场的全资子公司;结合市场及汇率变化,及时沟通海外客户, 通过提前收汇,防止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 或尝试约定采用人民币结算的方式;持续关注国家汇兑政策,做好外汇、收汇与结汇相关工作,最大限 度降低汇兑变化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合计销售额 34,789,202.89 元,占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达 56.96%,仍存在客户比较集中的问题,若公司同时未能很好的扩展新的销售客户, 一旦客户合作终止或 减少与本公司的合作, 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的波动。 应对措施: 通过研发投入,结合市场需求、客户需求研发新产品,高效实现新产品的市场推广; 通 过加强与行业领先学校的产学研合作,增强自身技术储备;在与原有客户建立稳定合作的基础上, 拓展 新的客户,提高客户结构的抗风险能力。 (六) 税收政策发生变动的风险 公司 2015 年 10 月 10 日已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 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从 2015 年起至 2017 年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或政府补助政 策出现不可预测的调整,或是公司未来不具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将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一定的 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继续保持研发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成都全资子公司的研发优势, 确保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投入水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开拓、研究新项目与新课题,争取享受国家提供的更丰富 的福利资源;积极开拓新客户,研发新技术,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 (七)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止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90,975,392.33 元, 随着营业规模的继续扩大,应收 账款的增长势必给公司的资金周转带来一定压力,并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若客户的资金情况 出现变化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出现重大不确定性,将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17-042 11 应对措施: 逐步降低客户信用赊销欠款额度, 有效降低应收账款形成的风险; 公司对应收账款情况 进行持续监控,将应收账款的回收任务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明确指标和责任到人,建立清欠工作的长效 机制。 四、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不适用 审计意见类型: 不适用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分页符………………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17-042 12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是 二(一) 是否存在股票发行事项 否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否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二( 二)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二( 三)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二( 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 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企业合并事项 否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二( 五)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二( 六)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事项 否 -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一)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2017 年 7 月 14 日 5.00 0.00 3.00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2017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即:以 36,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转增股本 10,950,000 股,共分派现金红利 18,250,000.00 元(含税)。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无人机: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 交申请, 并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发布《 无人机: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本次权益分派登记 日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将代转的股份和代派的现金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发放至股东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不存在已披露尚未执行的利润分配方案。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17-042 13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单位:元 占用者 占用形式 (资金、资 产、资源) 占用性质 (借款、垫 支、其他) 期初余额 累计发 生额 期末余额 是否 归还 是否为挂牌 前已清理事 项 汕头市澄海区凤 翔童乐玩具厂 资金 其他 142,970.28 - 142,970.28 否 否 汕头市澄海区丰 裕玩具有限公司 资金 其他 752,880.00 - 752,880.00 否 否 总计 895,850.28 - 895,850.28 占用原因、归还及整改情况: 本公司应收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 汕头市澄海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租 入生产经营用厂房的押金, 截至报告期末, 租赁业务仍在进行中, 上述押金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 属于实质性的资金占用。 (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2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 3 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4 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5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6 其他 365,220.00 365,220.00 总计 365,220.00 365,220.00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1)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以下简称“童乐玩具”)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签订厂房租 赁合同,租入的生产经营厂房建筑面积 5,828.59 ㎡,租金人民币 29,500 元/月,租赁期由 2013 年 10 月 1 日到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 ( 2) 公司与汕头市澄海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裕玩具”)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签订厂房 租赁合同,租入的生产经营厂房建筑面积 6,274.00 ㎡,租金人民币 31,370 元/月,租赁期由 2013 年 12 月 1 日到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 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17-042 14 ( 四)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陈加华、蔡俊彬、蔡少丹、陈雪芳及汕 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 担保借款 15,000,000.00 是 陈加华及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丰裕 玩具有限公司 担保借款 8,000,000.00 是 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借款 5,000,000.00 是 陈加华、蔡俊彬 担保借款 23,000,000.00 是 总计 - 51,000,000.00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编号: 2016-048)、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 号: 2016-055)审议通过了以下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1) 2017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绿茵支行签订编号为“10510216002”授 信额度合同,借款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1,500.00 万人民币,合同有效期从 2017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3 日,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为 6.20%;股东陈加华、蔡少丹、蔡俊彬、陈雪芳签订编号“10510216002-01” 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担保。 ( 2)2017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编号为“GDK476450120170037”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8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