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年08月2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00在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议案,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由董事长陈加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票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无人机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无人机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7-043

三、备查文件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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