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08\420008 证券简称:水仙A5\B5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 17 天以书面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形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9月12日14:00 结束时间:2017年9月12日16:00 投票最后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12日 16: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1.法人股股东需法人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复印件; 2.个人股东需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复印件。 上述股东将所需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填妥后的《通讯表决票》(见附件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六)于2017年9月12日16:0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本公司。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7日,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7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B 股股东(含未确权股东,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兴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等相关协议书〉的议案》(见附件一); 2.审议《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变更主办券商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见附件二); 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主办券商的说明的议案》(见附件三);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主办券商涉及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四)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以信函、传真、快递或其它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2日16: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汶水路8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汶水路 8号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 人:刘珏 联系电话:(021)56651410 传真: (021)56651045 (二)会议费用:无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一: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现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终止双方的《持续督导协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前述协议终止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二: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变更主办券商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与现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为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变更主办券商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该等协议生效后,公司的主办券商将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简要如下: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是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合并组建而成,公司注册资本330 亿元,拥有全面的证券类业务资格。申万宏源拥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东背景。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前述相关协议事宜。 附件三: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公司变更主办券商的说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在此期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了公司业务上积极支持,对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督导,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公司治理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现任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拟任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变更公司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四: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主办券商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相关协议事宜;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变更主办券商的要求,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事宜; 3.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关于变更主办券商有关材料; 4.办理与公司本次变更主办券商事宜相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五: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票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身份证号: 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 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根据全国 2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变更主办券商的要 求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变更主办券商的说明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变更主办券商涉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否则表决票无效; 2、填写内容必须如实、完整、清楚,否则表决票无效;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均有效 附件六: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7年9月12 日召开的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代码: 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