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晶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17年08月28日查看PDF原文
      调整后: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9,298,440.66                                -9,298,440.66

合计                   -9,298,440.66                                -9,298,440.66

    (2)2015年

      调整前: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3,171,878.45      11,200,000.00     265,955.66    14,105,922.79

合计             3,171,878.45      11,200,000.00     265,955.66    14,105,922.79

      调整后: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9,298,440.66      10,934,044.34                    1,635,603.68

合计            -9,298,440.66      10,934,044.34                    1,635,603.68

    (3)2016年

      调整前: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           年末余额

                                                 减少

股本溢价            14,105,922.79                                   14,105,922.79

合计               14,105,922.79                                    14,105,922.79

      调整后: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           年末余额

                                                 减少

股本溢价             1,635,603.68                                    1,635,603.68

合计                1,635,603.68                                     1,635,603.68

     1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对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公司将席霖、张国华、英特马补充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公司与席霖、张国华发生转让英特马股权的关联交易原已单独作为关联交易披露,但未在年报关联交易一节中列示,现在年报中补充列示。

     关联交易往来余额调整前: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         深圳市英特马电器有限公司                                22,825.85

应收账款         晶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798.00

应收账款小计                                                            23,623.85

其他应收款       晶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47,600.00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英特马电器有限公司                               530,000.00

其他应收款       方镇                                     100,000.00

其他应收款小计                                            147,600.00   530,000.00

     合计                                                 147,600.00   553,623.85

     关联交易往来余额调整后: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        深圳市英特马电器有限公司                  22,825.85     22,825.85

应收账款        晶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798.00

应收账款小计                                              22,825.85     23,623.85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英特马电器有限公司                 530,000.00    530,000.00

其他应收款      方镇                                     1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张国华                                    26,900.00     53,700.00

其他应收款      席霖                                      22,300.00     44,300.00

其他应收款小计                                           726,800.00    628,000.00

合计                                                     749,625.85    651,623.85

     14、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            更改前           更改后

                                 2016年度               22.68%            23.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15.66%            16.85%

                                 2014年度               10.14%            11.33%

                                 2016年度               21.44%            2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015年度               13.01%            12.7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4年度                7.56%             8.21%

每股收益                          报告期            更改前           更改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016年度               0.3137            0.303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0.1694            0.1546

                                 2014年度               0.0863            0.0839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不影响公司持续符合挂牌条件。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导致股改净资产不足,股东张北、张席中夏、深圳世纪金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全额进行补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不影响公司持续符合挂牌条件。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导致股改净资产不足,股东张北、张席中夏、深圳世纪金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全额进行补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