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70791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aguang Technology Co.,Ltd.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三道4525号)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二零一七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声明......2 目录......3 释义......4 一、公司基本信息......5 二、发行计划......5 (一)发行目的......5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5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7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8 (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8 (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8 (七)募集资金用途......8 (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11 (九)本次股票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11 (十)本次股票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11 三、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况......12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12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2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12 七、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14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5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亚光科技、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董事会 指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发行 指 依据本股票方案发行不超过250万股公司普通股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YaguangTechnologyCo.,Ltd.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证券代码:870791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三道4525号 邮编:325025 联系电话:0577-86906890 联系传真:0577-86906900 电子信箱:agt@china-yaguang.com 法定代表人:陈国华 董事会秘书:罗宗举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1)扩建厂房,加大公司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2)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厂房扩建及新产品开发产业化项目。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现有股东认购安排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7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的议案》,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因此本次发行,公司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对象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式为现金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投资者。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人名单及拟认购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 姓名 岗位及职务 是否在 拟认购股 拟认购金额 认购 号 册股东 数(股) (元) 方式 1 陈国华 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 是 1,600,000 5,120,000.00 现金 控制人 2 罗宗举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 是 900,000 2,880,000.00 现金 秘书 合计 - 2,500,000 8,000,000.00 - 本次发行无新增投资者,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国华、罗宗举均系公司在册股东;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中陈国华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在册股东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在册股东张宪新和张宪标系陈国华妻弟,公司总经理陈静波系陈国华之子;罗宗举为公司股东、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除上述情况外,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在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陈国华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龙湾区政协常委,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理事,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副会长。1976年9月至1988年11月,就职于温州永中农具机械厂;1988年12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温州亚光药用阀门厂,任经理;1996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温州亚光药用阀门厂执行董事、廊坊天宜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温州亚光真空设备制造厂执行董事、山东华泰高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河北乐恒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乐恒天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罗宗举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4年1月,就职于禹州市人武部, 任财务助理员;2004年2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历任审计师、项目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河南四方达超硬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就 职于温州亚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 就职于北京中钢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股份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0元。 公司最近一期末(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为3.2元/股,2017年5月公司对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按每股0.2元进行 了现金分红,分红后折合每股净资产为3元/股,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价格以不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并与本次认购对象进行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元。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总额为不超过250万股(含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人民币800万元)。 (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 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2017年5月22日,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公司在董事会做出本次股票发行的决议日至本次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登记的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不会导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