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杰曼: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2017年09月12日查看PDF原文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具有前款所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叶彬,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7907******,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滨江街道****。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叶彬已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123294583。

    (2)林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7011******,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

    根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林捷已通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085450259。

    (3)蔡铁炜,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82198510******,住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

    根据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乐清柳市惠丰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蔡铁炜已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115171979。

    (4)蔡建林,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6504******,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大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蔡建林已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111540214。

    (5)郑眺,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6711******,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莲池街道****。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郑眺已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073194893。

    (6)徐建红,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802197209******,住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

    根据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谢池商城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徐建红已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211679677。

    (7)叶美美,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4309******,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叶美美已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050164695。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对象为新增自然人投资者叶彬、林捷、蔡铁炜、蔡建林、郑眺、徐建红、叶美美。认购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及股转系统的相关要求,且认购对象之间及同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认购对象之间及同公司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一)本次发行的过程

    1、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发行相关的事宜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股票发行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2、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于2017年7月3日公告了《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3、2017年7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发行相关的事宜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关于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表决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2017年7月17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帝杰曼本次定向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议和公告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合规。

    (二)本次发行的结果

    1、本次定向发行的验资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和《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对外发布的编号为“2017-036”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的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视为放弃认购:公司未在2017年7月21日(含当日)前收到本次发行对象汇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且在2017年7月21日(含当日)前认购资金未到账;经电话联系,其明确表示放弃认购的”。原认购人金琛然拟认购30万股,每股2.00元,共计认购资金60.00万元,截至认购期结束,因其自身原因放弃对此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并与公司签署了《终止协议书》。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同意,上述于2017年6月28日签订的《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协议签署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之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截至认购期结束,公司实际募集资金940.00万元,实际发行股票470万股,实际认购人数为7人。

    2017年8月4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7]4472号《验资报告》。

    2、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3,970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在本次定向发行前后情况具体如下:

序 股东姓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号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股)               (股)      (股)               (股)

1   孙国勇    17,988,341   51.40%  13,491,256   17,988,341   45.31%  13,491,256

2   陈明光    11,793,770   33.70%   8,845,327   11,793,770   29.71%   8,845,327

3  鸿新投资   4,013,761   11.47%   1,337,920    4,013,761    10.11%   1,337,920

4   陈年拨     602,064     1.72%                 602,064     1.52%

5    陈溶      200,688     0.57%                 200,688     0.51%

6    潘毅      200,688     0.57%                 200,688     0.51%

7   吴士型     200,688     0.57%    150,516     200,688     0.51%    150,516

8    叶彬                                        900,000     2.27%

9    林捷                                       1,500,000    3.78%

10  蔡铁炜                                       200,000     0.50%

11  蔡建林                                      1,200,000    3.02%

12    郑眺                                        300,000     0.76%

13  徐建红                                       300,000     0.76%

14  叶美美                                       300,000     0.76%

    合计      35,000,000  100.00%  23,825,019   39,700,000  100.00%  23,825,019

    本次定向发行前,孙国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88,3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40%,通过持有鸿新投资36.66%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1,4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59,7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60%,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定向发行后,孙国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88,3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31%,通过持有鸿新投资36.66%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1,4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59,7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02%。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孙国勇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担任董事长职务,系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核心人员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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