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杰曼: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7年09月12日查看PDF原文
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高新路30号三楼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主办券商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二零一七年八月

                                      目录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1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15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5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18

    六、股票发行方案调整......20

    七、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1

    八、备查文件目录......22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

                            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银证券、主办券商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公司、帝杰曼指  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在册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鸿新投资               指  温州鸿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截至认购期结束,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实际发行4,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5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87.09万元,股本2,616万股,每股净资产1.56元。2017年5月5日,公司分配了现金红利共计2,616,000元;2017年6月5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8,840,000股,除权除息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每股净资产为1.09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最终确定了上述认购价格。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效。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和《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司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3日)在册股东为孙国勇、陈明光、鸿新投资、陈年拨、陈溶、潘毅、吴士型。

    公司在册股东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并出具了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本次股票发行,原有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四)其他发行对象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情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的外部新增股东,本次发行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合计不超过35名。

    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对外发布的编号为“2017-036”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的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出现以下情况的,将视为放弃认购:公司未在2017年7月21日(含当日)前收到本次发行对象汇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且在2017年7月21日(含当日)前认购资金未到账;经电话联系,其明确表示放弃认购的”。原认购人金琛然拟认购30万股,每股2.00元,共计认购资金60.00万元,截至认购期结束,因其自身原因放弃对此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并与公司签署了《终止协议书》。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同意,上述于2017年6月28日签订的《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协议签署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之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截至认购期结束,公司实际募集资金940.00万元,实际发行股票470万股,实际认购人数为7人,均为境内自然人,公司实际认购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职务       拟认购数量  拟认购价   拟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号     名称                       (股)    格(元)     (元)

 1      叶彬           无           900,000      2.00   1,800,000.00  货币资金

 2      林捷           无          1,500,000      2.00   3,000,000.00  货币资金

 3     蔡铁炜          无           200,000       2.00    400,000.00  货币资金

 4     蔡建林          无          1,200,000      2.00   2,400,000.00  货币资金

 5      郑眺           无           300,000      2.00    600,000.00  货币资金

 6     徐建红          无           300,000      2.00    600,000.00  货币资金

 7     叶美美          无           300,000      2.00    600,000.00  货币资金

              合计                  4,700,000          -   9,400,000.00     —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叶彬,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7907******,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滨江街道****。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叶彬已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123294583。

    (2)林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7011******,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

    根据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林捷已通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085450259。

    (3)蔡铁炜,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82198510******,住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

    根据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乐清柳市惠丰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蔡铁炜已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115171979。

    (4)蔡建林,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6504******,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大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蔡建林已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111540214。

    (5)郑眺,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6711******,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莲池街道****。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郑眺已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073194893。

    (6)徐建红,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802197209******,住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

    根据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温州谢池商城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徐建红已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211679677。

    (7)叶美美,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302194309******,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小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证明,叶美美已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自然人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其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已开设股转系统账户:0050164695。

    (五)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本次定向发行前,孙国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88,3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40%,通过持有鸿新投资36.66%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1,4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2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59,7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60%,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定向发行后,孙国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988,3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31%,通过持有鸿新投资36.66%的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1,4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7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459,78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02%。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孙国勇仍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担任董事长职务,系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核心人员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最终决策者,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东人数累计未超过200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条件。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1、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补足业务开展需要的流动资金,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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