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合计 1,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以及测算过程 (1)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所聚焦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致力于以通讯技术、网络技术、智能识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为智能安防、智能医疗、智能教育、智能交通等行业提供智慧城市级别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具体而言,公司的商业模式为“软件产品开发+集成服务提供+销售与施工”。公司以承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为载体,根据客户需求,通过设计、现场勘察、设备采购、实施、安装调试、开通、用户培训和竣工验收等业务流程的实施,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近年来公司销售收入稳步增长,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需要不断开拓市场、不断强化现有软件产品以及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以创造利润增长点,积极开拓市场,争取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募集资金可以进一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 (2)测算过程 营运资金估算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各项资金和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以销售百分比法对构成企业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经营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 经计算,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30.72%,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率6.82%,近两年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8.77%。公司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5个月,根据公司实际订单获取情况,公司2017年初尚未完工的订单金额为8,248,622元,2017年1-5月已中标及签约合同金额为43,609,968元,合计金额为51,858,590元。而2016年初尚未完工的订单金额为22,582,513元,2016年1-5月已中标及签约合同金额为14,502,313元,合计金额为 37,084,826元 , 2017年1-5月份的项目储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9.84%,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出于谨慎性考虑,拟定2017年收入较2016年增长25%,据此预计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2,701.76万元。 (特别说明:本方案中公司对营业收入、相关财务比率的预测分析并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该预测指标不作为投资者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营运资金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2,106.06 应付票据 1,170.15 应收票据 - 应付账款 893.65 应收账款 4,304.75 预收款项 201.25 预付款项 194.78 应付职工薪酬 89.82 其他应收款 45.41 应交税费 355.02 存货 620.32 其他应付款 0.02 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负债 经营性流动资产(A) 7,271.32 经营性流动负债(B) 2,709.91 2016年营运资金(C=A-B) 4,561.41 2016年营业收入 10,161.41 预计2017年营业收入 12,701.76 预计2017年营运资金(D) 5,701.76 营运资金需求(E=D-C) 1,140.35 营运资金是衡量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其金额越大,代表公司对于支付义务的准备越充足,短期偿债能力越好。根据上述测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营运资金为4,561.41万元,2017年公司营运资金预测为5,701.76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预计需要补充营运资金1,140.35万元。故企业拟通过定向股票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通过此次定向发行,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营运资金,从而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杠杆。 3、本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监管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全部存放在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认购开始前开立了认购账户, 2017年6月30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帝杰曼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0060078801500000019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根据2017年6月3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专户金额为1,000.00万元,但本次发行的结果为:实际发行股份470万股,募集资金940.00万元。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出具的《说明》,其将就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940.00万元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监管及通知义务,并向中银证券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综上,公司已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要求,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 4、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除本次股票发行外未发生其他股票发行行为,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本次发行的其他说明 1、本次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中不存在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特殊条款。 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之间签订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中不存在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特殊条款。 2、挂牌公司等相关主体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以及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本次发行前,前10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1 孙国勇 17,988,341 51.40% 13,491,256 2 陈明光 11,793,770 33.70% 8,845,327 3 鸿新投资 4,013,761 11.47% 1,337,920 4 陈年拨 602,064 1.72% 5 陈溶 200,688 0.57% 6 潘毅 200,688 0.57% 7 吴士型 200,688 0.57% 150,516 合计 35,000,000 100.00% 23,825,019 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1 孙国勇 17,988,341 45.31% 13,491,256 2 陈明光 11,793,770 29.71% 8,845,327 3 鸿新投资 4,013,761 10.11% 1,337,920 4 林捷 1,500,000 3.78% 5 蔡建林 1,200,000 3.02% 6 叶彬 900,000 2.27% 7 陈年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