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46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洽谈重大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开市起暂停股票转让,并于2017年8月2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目前,该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暂停转让。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 公告编号:2017-046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公司上述相关事项解除不确定性后恢复转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