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2017-039 证券代码: 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3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 【 2015】 101号文); QFII实际每10股派4.500000元,对于QFII之外 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 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7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9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9月26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 公告编号: 2017-039 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 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 年9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桃花港路1-1号 联系人: 孙建晋 电话: 0519-85869138 传真: 0519-85863986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