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66 证券代码:430512 证券简称:芯朋微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江苏证监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版上市辅导验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于2017年3 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确认 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苏证监函[2017]126号),公司辅导期自2017年3月14 日开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提示: 1、目前公司股票已经处于暂停转让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取得其出具的《受理函》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继续暂停转让,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无法交易其持有的股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投资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