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2017-073 1 证券代码: 832026 证券简称:海龙核科 主办券商: 天风证券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并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收到股东镇江亿致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9.03%的股份)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议案:《关于<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补充说明>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海龙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补充说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 《 关于根据本次股票发 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海龙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关于江苏海龙核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7】 5357 号)确认, 此 次股票发行股份总数为 7,640,000 股,其中限售股份 0 股,无限售股份 7,640,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将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 根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公司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 ,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06 万元。 公告编号: 2017-073 2 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70 万元。 原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70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706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修订为: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47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47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近日,公司已在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673016584T 注册资本: 4,470 万元整 特此公告。 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