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洁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7年09月2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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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建投代表国有资本持有人投资入股,出资1,800万元,持股比例为32.73%;

唐山城投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8.18%;金峰热电出资500万元,持股比

例为9.09%。各股东就本次股权转让、增资有关变更事项签署了《唐山洁城能源

有限公司章程》。

    2006年8月24日,唐山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唐华验(变)[2006]

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6年4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金峰热

电、伟达投资、唐山城投、唐山建投四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45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5,45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洁城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伟达投资             2,200              2,200            40.00

  2          唐山建投             1,800              1,800            32.73

  3          唐山城投             1,000              1,000            18.18

  4          金峰热电              500               500              9.09

              合计                 5,500              5,500            100.00

(三)2009年3月,股东名称变更

    2009年3月20日,洁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唐山市建设投资公司”

名称变更为“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3月20日,洁城有限就上述股东名称变更在唐山市丰南区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2009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年4月20日,洁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伟达投资、金峰热电将

其持有的洁城有限49.09%的股权以2,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鑫丰热电。

    2009年4月20日,唐山市人民政府作出《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

52号),同意鑫丰热电负责接收洁城有限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在移交后

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异地建设。

    2009年6月3日,伟达投资、金峰热电与鑫丰热电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伟达投资、金峰热电同意将拥有的洁城有限 49.09%的股权以原出资价格 2,700

万元转让给鑫丰热电,鑫丰热电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009年6月16日,唐山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放

弃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批复》(国资产字〔2009〕131

号)。同意唐山建投放弃洁城有限49.09%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09年6月29日,股东鑫丰热电、唐山建投、唐山城投就本次股权转让有

关事项签署《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洁城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鑫丰热电               2,700              2,700            49.09

    2       唐山建投               1,800              1,800            32.73

    3       唐山城投               1,000              1,000            18.18

           合计                   5,500              5,500            100.00

(五)2009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09年8月6日,唐山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唐天华审字(2009)

第0215号《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7月31日,洁城有限总资产9,481.88万元,

总负债3,981.88万元,所有者权益5,500万元。

    2009年8月6日,唐山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唐永信评报字[2009]

第101号《评估报告》,截至2009年7月31日,洁城有限总资产评估值9,482.16

万元,负债评估值3,981.88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5,500.28万元。

    2009年8月18日,洁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6,500万元,全部由鑫丰热电认缴,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

    2009年8月31日,唐山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丰信验字(09)

第17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9年8月27日止,公司己收到鑫丰

热电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500万元整。

    2009年8月18日,鑫丰热电、唐山建投、唐山城投就本次增资有关事项变

更签署《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增资完成后,洁城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鑫丰热电               9,200              9,200             76.67

 2          唐山建投               1,800              1,800             15.00

 3          唐山城投               1,000              1,000             8.33

              合计                 12,000             12,000            100.00

(六)2015年7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5年7月7日,洁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唐山鑫丰热电

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唐山鑫丰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唐山市城市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洁城有限就上述股东名称变更在唐山市丰南区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2017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5月15日,洁城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以2015年5月15

日为基准日,对洁城有限进行资产评估,公司股东唐山建投、唐山城投以评估值

为定价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洁城有限 15.00%股权和

8.33%股权,股东鑫丰热电有意参与此次股权收购摘牌。

    2015年7月8日,唐山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开转让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8.33%股权的批复》(国资产字[2015]121

号)、《关于唐山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转让唐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15%股权

的批复》(国资产字[2015]122号),同意唐山城投、唐山建投通过河北省产权

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所持有的洁城有限8.33%的股权和15.00%的股权。

    2016年8月3日,洁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2016年3月31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洁城有限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唐山建投、唐山城投以评估值为定

价基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 15.00%股权和 8.33%股

权。股东鑫丰热电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唐山市国资委出具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的唐国资评备[2016]50号

和唐国资评备[2016]44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经核准,洁城能源资

产总额54,706.92万元;负债总额43,605.78万元;净资产11,101.14万元。

    2016年12月23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

定,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网及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上述股权转让公

告,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至2017年1月20日(报名截日),只征得鑫丰热电

一家意向受让方。

    2017年1月23日,唐山建投、唐山城投分别与鑫丰热电签署《股权转让合

同》,唐山建投将所持洁城有限15.00%股权转让给鑫丰热电,转让价格为1,700

万元;唐山城投将所持洁城有限8.33%股权转让给鑫丰热电,转让价格为950万

元。

    2017年3月1日,鑫丰热电就上述股权转让所涉有关变更事项签署了《唐

山洁城能源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3月3日,洁城能源取得唐山市丰南区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1302827524072233L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洁城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鑫丰热电              12,000             12,000            100.00

              合计                 12,000             12,000            100.00

(八)2017年5月,第三次增资

    2017年5月27日,洁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洁城咨询为公司新

股东;同意将公司原有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至19,030万元。其中,鑫丰

热电新增货币出资21,111.65万元,其中6,15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4,956.6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洁城咨询增资3,001.25万元,其中87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剩余2,12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日,股东鑫丰热电、洁城咨询就本次增资所涉有关变更事项签署了《唐山

洁城能源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5月28日,洁城能源取得唐山市丰南区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1302827524072233L的《营业执照》。

    2017年6月22日,唐山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丰信验字(17)

第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7年5月26日止,洁城有限已收到鑫

丰热电、洁城咨询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03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洁城有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鑫丰热电             18,155             18,155            95.40

 2          洁城咨询               875               875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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