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400008\420008 证券简称:水仙A5\B5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16年1月14日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在东兴证券的持续督导下,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积极配合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公司自与东兴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以来,东兴证券履行了主办券商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对公司高级管理员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相关培训,在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付出很多努力,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兴证券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与东兴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并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于2017年10 公告编号:2017-049 月18日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