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联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11/02)(1)

2017年11月0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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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电联股份 证券代码: 834102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电联股份
股票代码: 834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方丽霞
股份变动性质: 减持、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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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5 号》)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 5 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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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转让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9
附表:权益变动表报告书.............................10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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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丽霞
电联控股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联股份、公司、
本公司
指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股东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电联股
份流通股 9,0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20.54 %变更为 18.11 %;一致行动人方
丽霞持股 1.87%,电联控股及其一致行
动人方丽霞合计持股比例由 22.41%变
更为 19.98%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减的结果在
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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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14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7660053X5
法定代表人: 胡正发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5 年 06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6 月 13 日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63 号-4-316
经营范围:承包:电力配套工程,路桥工程,冶金、矿山、通信
网络工程[上列经营范围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批发、零售:
钢材,建筑材料;服务:机电设备租赁;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方丽霞,女, 1964 年 8 月 11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学历大学, 1981 年 12 月至今在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工作,
现工作岗位为人力资员管理。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胡正发拥有电联控股 80%股份,与方
丽霞为夫妻关系,双方系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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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本次交易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
况如下:
信息披
露义务
人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股份
数量(股)
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电联控
股
76,000,416 20.54% 9,000,000 67,000,416 18.11%
一致行
动人方
丽霞
6,924,000 1.87% 0 6,924,000 1.87%
合计 82,924,416 22.41% 9,000,000 73,924,416 19.98%
三、 本次减持无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转让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电联股份流通股
9,000,000 股,占电联股份总股本的 2.43%,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转
让,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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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电联股份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截止 2017 年 11 月 2 日本次交易前,电联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6,000,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4%, 一致
行动人方丽霞持有 6,9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
二、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电联股份流通股
9,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43%。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转让前情况
转让股份
数量(股)
受让
股份
数量
(股)
股东持股
变动达到
规定比例
的日期
转让后情况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电联控股
集团 76,000,416 20.54% 9,000,000 0 2017 月 2年 日 11 67,000,416 18.11%
一致行动
人方丽霞 6,924,000 1.87% 0 0 / 6,924,000 1.87%
合计 82,924,416 22.41% 9,000,000 0 2017 年 11
月 2 日 73,924,416 19.98%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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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系电联控股集团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电联股份流通股 9,000,000 股,李世英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电联股份流
通股 6,000,000 股,邵爱秀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
让的方式增持电联股份流通股 3,000,000 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
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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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方丽霞
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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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权益变动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所在地
杭州市萧山区杭州江
东工业园区江东五路
7589 号
股票简称 电联股份 股票代码 834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方丽霞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杭州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公众公司
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赠予□
继承□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82,924,416 股,占比 22.4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
73,924,416 股,占比 19.98%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
地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不适用■
是否己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丽霞
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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