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电联股份 证券代码:834102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电联股份 股票代码:834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方丽霞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11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转让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9 附表:权益变动表报告书......10 第一节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丽霞 电联控股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联股份、公司、 指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股东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7年11月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电联股 份流通股 6,627,708 股,持股比例由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8.11%变更为16.32 %;一致行动人方 丽霞持股 1.87%,电联控股及其一致行 动人方丽霞合计持股比例由 19.98%变 更为18.19%的权益变动行为。 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减的结果在 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4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7660053X5 法定代表人:胡正发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营业期限:200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3日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4-316 经营范围:承包:电力配套工程,路桥工程,冶金、矿山、通信 网络工程[上列经营范围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批发、零售: 钢材,建筑材料;服务:机电设备租赁;实业投资;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方丽霞,女,1964年8月1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学历大学,1981年12月至今在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工作, 现工作岗位为人力资员管理。 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胡正发拥有电联控股80%股份,与方 丽霞为夫妻关系,双方系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7日本次交易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 况如下: 信息披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变动股份 露义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人 (股) (股) 电联控 67,000,416 18.11% 6,627,708 60,372,708 16.32% 股 一致行 动人方 6,924,000 1.87% 0 6,924,000 1.87% 丽霞 合计 73,924,416 19.98% 6,627,708 67,296,708 18.19% 三、本次减持无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转让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电联股份流通股 6,627,708股,占电联股份总股本的1.79%,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转 让,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转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电联股份于2015年11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截止2017年11月7日本次交易前,电联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000,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一致 行动人方丽霞持有6,9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 二、电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电联股份流通股 6,627,708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79%。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转让前情况 转让后情况 受让 股东持股 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 持股 转让股份 股份 变动达到 持股数量 义务人 (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 规定比例 (股) 持股比例 (股) 的日期 电联控股 67,000,416 18.11% 6,627,708 0 2017年11 60,372,708 16.32% 集团 月7日 一致行动 6,924,000 1.87% 0 0 / 6,924,000 1.87% 人方丽霞 合计 73,924,416 19.98% 6,627,708 0 2017年11 67,296,708 18.19% 月7日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 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系电联控股集团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电联股份流通股6,627,708股,邵爱秀 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电联股份流 通股6,627,708股,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