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80 证券代码:430512 证券简称:芯朋微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在无锡新吴区龙山路4号C幢1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张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立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内容:选举张立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志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张立新先生提名,继 续聘任李志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7-080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伟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志宏先生提名,继续聘任薛伟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易扬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志宏先生提名,继续聘任易扬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志宏先生提名,继续聘任周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凤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志宏先生提名,继 续聘任张凤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志宏先生提名,继续聘任周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琳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志宏先生提名,继续聘任薛琳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17-08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议案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张立新(主任委员)、薛伟明、李志宏、易扬波、陈军宁 2、提名委员会 陈军宁(主任委员)、张立新、杜红 3、审计委员会 肖虹(主任委员)、张立新、杜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杜红(主任委员)、张立新、陈军宁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