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60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 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发布了《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8月24日起停牌,原预计股票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为2017年11月24日。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于2017年 9月4日、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16日、2017年 10月26日、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2017-046、2017-047、2017-048、2017-049、2017-053、2017-058)。 因本次重大事项相关工作及手续流程复杂,涉及的方案商讨、论证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截至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 公告编号:2017-060 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7年11月24日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7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转让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