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兴1: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11月3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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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400006 证券简称:京中兴 1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30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村南大街 7 号小白楼 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 5
个股东,代表股份 1890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钟节平律师、 蔡丽影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长田行
俊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主办券商的说明》;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原在全国电子交易系统
( NET 系统)交易的公司, 2001 年 8 月 24 日,公司股票开始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
让。 2005 年 8 月 22 日,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
任公司主办券商。公司股票简称:京中兴 1,代码: 400006。
自 2001 年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
职责。 由于执行会计制度改为执行会计准则,导致审计工作量增大, 公司未能按照《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规定按时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除此之外,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自国信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国信证券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为我公司配备专业的督
导人员,协助我公司管理层熟悉和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并
督导和协助我公司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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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
了持续督导义务。公司对国信证券在担任主办券商期间给予的支持深表感谢。
鉴于公司自身发展规划的需要,经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拟聘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为公司新的主办券商。本次更换主办券商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及信息披露产生重大
影响。
其中, 1890 万股赞成,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终止<委托代办股份转
让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现任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拟
终止双方的《 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解除后,国信证券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主
办券商。
其中, 1890 万股赞成,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与现任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 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书》,为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拟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对变更主办券商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 该等协议生效后,公司的主办券商
将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1890 万股赞成,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
宜的议案》;
就公司主办券商变更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其中, 1890 万股赞成,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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