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12月0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常辅股份

股票代码:8713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浒关工业园浒杨路8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参与股票发行认购

变动日期: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常辅股份、公司、挂牌

                       指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中核科技               指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参与公司股票发行认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购公司股份3,662,222股,认购完成后其持股数量由0股变

                            更为3,662,222股,持股比例由0.00%变为10.00%。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7月02日,注册资本:

  38,341.76 万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000100026961J,法定代表人:彭新

  英,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浒关工业园浒杨路81号。中核科技系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777),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工业用阀门和工程建

  设项目用阀门,经营范围:工业用阀门设计、制造、销售;金属制品、电机厂品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与本企业相关行业的投资、汽车货运;辐照加工、辐照产品及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开发应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泵、管道设计、制造、销售;压力容器设计、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   股份数量   占公司股  所持股份性  股东持股变动  权益变

义务人   股份名称  种类    (股)    份已发行  质及性质变  达到规定比例  动方式

                                         股份比例    动情况        的日期

                      人民                                       新增股份登记  参与股

中核科技  常辅股份  币普       0        0.00%        -         完成之日     票发行

                      通股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按照此次股票发行的股权登记日确定,以下同此界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了股票发行备案。

    四、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9月7日,中核科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认购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7-038)。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核科技通过参与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司股份3,662,222股,认购完成后其持股数由0股变更为3,662,222股,持股比例由0.00%变为10.00%。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意愿自愿认购,是基于产业延伸和战略投资目的所作出的决定。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核科技持有公司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中核科技通过参与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司股份3,662,222股,认购完成后

中核科技持有公司3,662,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7]6525 号),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股权变动前    新增股份数  权益变动达    本次股权变动后

   义务人    持股数量    持股    量(股)    到5%整倍   持股数量    持股

               (股)     比例                  数的日期     (股)     比例

 中核科技       0       0.00%    3,662,222   新增股份登   3,662,222   10.00%

                                                记完成之日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认购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方式增持公司的股份,中核科技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如下: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为公司与中核科技单独签订,其中甲方为中核科技,乙方为公司,签订日期为2017年08月29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方式为甲方以人民币现金认购。支付方式为甲方用于认购股份的全部资金将于乙方公告/通知的期限之前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待账户开设后由乙方另行函告甲方)。

    3、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于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并审议通过甲方、乙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甲方董事会通过认购乙方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后生效。

    4、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无。

    5、自愿限售安排:无。

    6、估值调整条款:无。

    7、违约责任条款:因一方原因致使另一方中止本合同执行或造成另一方重大损失时,由责任方全面承担损失;甲方未按时、足额将认购款汇入缴款账户,视同于违约并自动放弃此次认购权,且需承担乙方因定增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尽调费、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原因,导致甲方最终认购数量与乙方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有差异的,乙方不承担发行不足的责任,不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定向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股转公司撤回发行材料,双方确认本协议自动终止,且不视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披露,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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