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57 证券代码:430527 证券简称:申昱环保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 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 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会议应参加 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和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伟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和 公告编号:2017-057 水平,已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审计工作。 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双方友好协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2017 年年度审计机构。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表决情况: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17年12月2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申昱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表决情况: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7-057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