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17年12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7-084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总体情况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0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是5.99%,可转让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挂牌前持有            本次解除限

序   股东姓名   股股东或  事、高级                   持股

                                             股份数量              售登记股份

号    或名称     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                   比例

                                              (股)                  数量

                      人      任职情况

    上海宝聿股

1  权投资合伙      否          否       20,000,000  1.20%    20,000,000

    企业(有限

       合伙)

    江苏江阴-

2  靖江工业园      否          否       80,000,000  4.79%    80,000,000

    区新元投资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000  5.99%   100,000,000

三、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公告编号:2017-084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382,250,000          82.77%

             1、高管股份                        55,000,000            3.29%

             2、个人或基金                                -                -

有限售条  3、其他法人                       232,750,000          13.94%

件的股份    4、其他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87,750,000          17.23%

                  总股本                      1,670,000,000         100.00%

四、其他情况

(一)在本批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2014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做出《关

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事项的无异议函》

(苏证监函[2014]495号),对上海宝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受让本公司2,000万股股权无异议。入股本公司时,上海宝聿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了《关于入股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承诺自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股权,锁定期限为2014年11月19日至2017年11月18日。

    2014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做出《关

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

证监函[2014]496号),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新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元”)受让本公司3,000万股股权无异议。入

股本公司时,江苏新元出具了《关于入股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承诺自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公告编号:2017-084

所持有公司股权,锁定期限为2014年11月19日至2017年11月18

日。

    2014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做出《关

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

证监函[2014]520号),对江苏新元受让本公司股权无异议。入股本

公司时,江苏新元出具了《关于入股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承诺自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股权,江苏新元此次新增5,000万股股权锁定期限为2014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2日。

(二)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三)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挂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四)不存在挂牌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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