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38 证券代码:831725 证券简称:凌志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奇租赁(天津)”)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于2017年11月29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动产抵押合同》 等相关合同,并于2017年12月13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合同概述: 1、买卖标的物:公司设备(速冻薯条项目储藏库传送设备)2、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融资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 万圆整) 4、租赁期限:36个月 5、交易内容:公司为融通资金,与正奇租赁(天津)开展售后 公告编号:2017-038 回租业务,将所拥有的设备出售给正奇租赁(天津),同时将上述设备从正奇租赁(天津)租回使用。在双方开展上述售后回租业务的同时,公司直接将上述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正奇租赁(天津),同时办理工商抵押登记。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正奇租赁(天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利用现有固定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回租)》、《动产抵押合同》、《动产抵押登记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