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年12月19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084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2月8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朱振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9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9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苏州北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整合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注销子公司苏州北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朱振友、林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子公司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止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圆整的债务提供资产池质押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吴毅雄、王稼铭、史建伟,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该公司可能存在因被担保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3、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4、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斌回避表决。

     5、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上海研坤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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