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70318 证券简称:恒锵航空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西安恒锵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 2017年11月22日 2、会议通知方式: 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3、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12月19日 4、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 董事长吴迅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共5人,缺席董事0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贷款事项>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1 1、议案内容:公司现拟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期。公司以位于西安市阎良区迎宾路西侧、小鹰路以北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证号:航空基国用2009出第034号;土地面积:30亩)作为抵押。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吴迅达为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长安银行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迅达先生及其配偶杜方女士拟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吴迅达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2018年1月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 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恒锵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西安恒锵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