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7-023 1 / 3 证券代码:870318 证券简称:恒锵航空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西安恒锵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贷款 1000 万元 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期。 公司以位于西安市阎良区迎宾路西侧、小鹰路以北承包的土地经 营权(土地经营证号:航空基国用 2009 出第 034 号;土地面积:30 亩)作为抵押。现长安银行要求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迅达先生及其 配偶杜方女士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吴迅达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截止 2017 年 12 月 19 日持有公 司股份 15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7.73%,本次交易构成与公司 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方董事长吴迅达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因本议案关联方回避后 公告编号:2017-023 2 / 3 参加会议表决人数为 4 人,赞同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吴迅达 上海市闸北区东新民路 55 弄 180 号 - - (二)关联关系 吴迅达为公司股东、董事长,截止 2017 年 12 月 19 日持有公司 股份 15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7.73%。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贷款 1000 万元人 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期。 公司以位于西安市阎 良区迎宾路西侧、小鹰路以北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证号:航 空基国用 2009 出第 034 号;土地面积:30 亩)作为抵押。 根据长 安银行要求追加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迅达先生及其配偶杜方女士为此 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7-023 3 / 3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获取贷款的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 所需,资金用于支持航材购买,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务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关联交易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的发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 成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 易面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恒锵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西安恒锵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