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水平。 更正后: 三、非现金资产的基本信息 (二)股权资产认购 2、股权控制关系 (4)原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重新制定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与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张瑞林返回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负责公司技术、管理、经营的主要人员均留任,公司的运营管理不受影响。凌志股份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统一管理,以提升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水平。 补充增加内容: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六)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1、公司与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之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8)过渡期的安排 过渡期间,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妥善经营并管理标的资产,乙方不得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不能就其持有的标的资产签订任何转让、赠予协议或任何其他限制甲方行使权益的协议或安排。 (9)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各方同意,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本协议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认购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并出具《过渡期损益报告》确认。各方同意,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内蒙古蒙草(赤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过渡期间的利润和亏损的具体金额根据《过渡期损益报告》确定。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