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2018‐001 1 / 2 证券代码:430512 证券简称:芯朋微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披露 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暂停转让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08),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开市时起停牌。 后由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尚未完成,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 于2017 年6 月初和9 月初先后两次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 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同时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5),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5)。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71910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已被证监会受理。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获证监会受理及股票继 续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8)。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仍处于受理状态, 经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初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 公司股票继续延 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同时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1)。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仍处于受理状态,公司 正依法推进相关事项,但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 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将根 公告编号: 2018‐001 2 / 2 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