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兴1: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8年01月1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400006          证券简称:京中兴1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重大事项。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中兴1,证券代码:400006)已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暂停转让,并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批准,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7年10月20日。

     2017年9月15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北京一中院”)(2017)京01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北京

一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北京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重整申请。

     2017年12月8日京中兴公司召开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情况详见京中兴公司于                                                            公告编号:2018-006

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

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京中兴公司管理人依法向北京一中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17年12月21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17)京01破9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批准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京中兴重整计划由京中兴公司负责执行。自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限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截止目前,该事项正在进一步进行当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无法在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复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批准,本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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