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9、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莲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 的0.00%。 刘莲,女,1981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现任通宝光电独立董事、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部门经理。2000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常州华狮化工有限公司会计;2007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常州永申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部门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通宝光电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莲女士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三)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并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刘国学、刘威、陶建芳、刘震、陶建伟、沈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小平、王锡锋、刘莲为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变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