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878 证券简称:先锋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文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8,274,8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7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自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融 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金 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为准)。授信内容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托、融资租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且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逐笔融资业务,并确定相关担保、反担保事宜。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王文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274,8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包括到期续授信和新增授信)拟 由关联方王文标、叶菊花、周仙林、蒋婷、叶再进、叶莲妹、冯先俊、王娟萍、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单独或共同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生较为频繁,具体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届时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464,7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王文标、蔡晓、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周仙林、临海彗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叶再进、冯先俊、叶德满、尹朝孙、冯士云、周友根先生及王小红女士合计持有股份数53,810,131股,为议案中关联方,系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与关联方浙江沙星科技有 限公司(原浙江沙星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沙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星科技”)及宁波市镇海中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化工”)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8年预计金额 2017年实际发生额 (未经审计)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沙星科技 200,000 0.00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中正化工 2,000,000 48,642.14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沙星科技 3,000,000 24,310.25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中正化工 37,000,000 37,808,582.62 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824,8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王文标持有股份数26,450,000股,为议案中关联方,系关 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浙江新天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为浙江新天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借 款提供的最高额合计为人民币2,560万元的二笔担保合同分别将于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担 保的需要,维持公司与浙江新天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长期互保合作关系,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6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274,8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第一期建设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长期贷款年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实际融资需要,经与金融机构沟通,拟将其第一期建设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长期贷款年限不超过5年(含5年)调整为不超过7年(含7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274,8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第一期建设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长期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锋药业”)就一期建设项目需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项目贷款事项(该事项已于2017年4月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与金融机构沟通,金融机构计划发放项目贷款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同意伟锋药业以其拥有的临杜国用(2016)第0790号、临杜国用(2016)第0791号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进行抵押,同时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金额与担保条件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准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8,274,85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先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