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通能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2018年02月07日查看PDF原文
应费用化研发费用也列入管理费用核算。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损益。

     2、成本费用变动合理性分析

     (1)营业成本变动原因分析

     营业成本按核算内容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率

    项目                                                       变动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固定资产

折旧费           9,820,066.92      48.96  15,274,597.70     46.12    -5,454,530.78    -35.71

维保费            251,820.16       1.26   8,651,315.75     26.12    -8,399,495.59    -97.09

代理费           1,995,734.30       9.95   2,704,491.81      8.17     -708,757.51    -26.21

人工成本          961,669.33       4.79   1,113,701.31      3.36     -152,031.98    -13.65

材料费           1,558,725.50       7.77   1,878,218.20      5.67     -319,492.70    -17.01

设备销售成本     3,580,075.77      17.85    393,578.11      1.19    3,186,497.66    809.62

其他            1,888,096.65       9.41   3,103,741.25      9.37   -1,215,644.60    -39.17

    合计       20,056,188.63     100.00  33,119,644.13    100.00   -13,063,455.50    -39.44

     从上表比较分析营业成本2016年比2015年减少项目主要为固定

资产折旧费、维保费、代理费、其他成本。此四项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说明如下:

     ①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保费减少原因分析

     武钢集团与公司2009年2月18日签订《电机节能改造合同书》

(包括水系统)和《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合同书》,节能收益期限为48个月。从2010年、2011年开始水系统和绿色照明改造项目陆续投入使用,计算节能收益,至2014年、2015年节能设备受约定收益期影响陆续到期,至2016年武钢项目水系统、绿色照明项目不再计算节能收益、对应设备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相应减少折旧费446.51万元;2015年10月公司与武钢集团签订《电机与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要求公司提前移交15台电机变

频器改造项目,自2015年12月起停止支付节电效益费用,公司也在

2015年 12 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此部分固定资产相应减少折旧费

107.62 万元;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武钢集团项目节能设备固定

资产折旧费计提2016年比2015年减少554.13万元。

     2015 年武钢集团水系统及绿色照明项目基本逐步到期及提前移

交15台电机变频改造项目,公司与武钢集团合作的项目减少,使得

后期维保费用相应减少。2011年6月、8月公司与武钢集团节能分公

司《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维保服务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48个

月,于2015年基本到期,2016年度只支付了少量的维保费,维保费

2016年比2015年减少112.33万元;2015年12月1日公司与武汉泰

通节能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合同,终止2011年12月1日公司与武汉泰

通节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从2015年11月30日起公司不再

需要武汉泰通节能有限公司提供维保服务,公司不再计提维保费,维保费2016年比2015年减少713.31万元;两项合计减少2016年度维保费825.64万元。

     武钢集团项目分成本核算内容结构如下:

                                                                      单位:元

                        2016年                2015年

    成本内容                                                     变动额     变动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折旧费       5,502,471.15  66.46%   11,046,382.55   48.08%  -5,543,911.40  -50.19%

维保费                 96,046.85   1.16%    8,358,144.18   36.38%  -8,262,097.33  -98.85%

代理费

人工成本              848,854.90  10.25%     909,670.79    3.96%     -60,815.89   -6.69%

                        2016年                2015年

    成本内容                                                     变动额     变动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              1,466,408.90  17.71%    1,427,350.55    6.21%     39,058.35   2.74%

设备销售成本

其他                  365,807.48   4.42%    1,231,121.38    5.36%    -865,313.90  -70.29%

     合计                      100.00                 100.00  -14,693,080.1   -63.96

                    8,279,589.28           22,972,669.45

                                    %                    %           7      %

     ②代理费减少原因分析

     2011年12月12日公司与李曼娜签订《节能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书》,合作项目为酒钢集团高压变频和水系统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合同约定2016年1月1日之前产生的节能收益,李曼娜的提成比例为节能收益款的18%,2016年1月1日起,产生的节能收益,李曼娜的提成比例为节能收益款的9%。经测算2015年李曼娜提成代理费为222.23万元,2016年提成代理费为134.03万元,减少88.21万元。③其他成本费用的减少

     其他成本费用包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电脑耗材、物业、水电、过路、过桥费等,其他成本费用减少主要为武钢集团项目减少,主要原因:公司武钢集团水系统、绿色照明节能项目在2015年基本到期,于2016年移交,并要求公司提前移交15台电机变频器改造项目,2016 年武钢集团运行项目减少,其他成本费用相应减少。

     ④主要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核算科目       2016年          2015年         变动额        变动率

武钢集团项目   营业收入       15,860,642.60     29,541,496.37    -13,680,853.77      -46.31%

              营业成本        8,279,589.28     22,972,669.45    -14,693,080.17      -63.96%

              营业收入       14,554,882.90     12,346,425.62     2,208,457.28       17.89%

酒钢集团项目

              营业成本        5,426,595.29      5,477,057.24       -50,461.95       -0.92%

              营业收入        7,066,759.82      6,882,586.33      184,173.49       2.68%

其他项目

              营业成本        6,350,004.06      4,669,917.44     1,680,086.62       35.98%

              营业收入       37,482,285.32     48,770,508.32    -11,288,223.00      -23.15%

合计

              营业成本       20,056,188.63     33,119,644.13    -13,063,455.50      -39.44%

     a、从上表分析武钢集团项目 2016年营业收入下降46.31%,而

营业成本下降 63.96%,营业成本下降幅度超过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主要是因为2016年公司与武钢集团合作项目减少,维保费合同到期

或终止,维保费用大幅减少,维保费下降 98.85%,加大了营业成本

变动率;同时2015年水系统、绿色照明项目到期和15台电机变频器

改造项目提前移交,在2016年不需要再计提折旧,使折旧费用下降

幅也略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b、酒钢集团项目是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试运行,2014年6月

将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2015年、2016年运行顺畅,运

行时间逐年增加,节能效益逐年增加,分成的营业收入2016年比2015

年增加;酒钢集团项目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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