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城业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 青岛城业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新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新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青岛城业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次反馈意见: 1、根据与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监察大队现场核实,公司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公司已经将办理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提交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申请挂牌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是否存有法律障碍、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环保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中关于该事项的要求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