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立医院”、“公司”)提交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京立医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鹤壁京立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说明》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回复所列具体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 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请申报会计师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 持续经营》的列举相关事项说明公司是否有相关问题,请公司结合收入变动说明亏损原因及经营性现金流变动,请主办券商结合但不限于推荐理由、公司行业特点、业务规模、重大业务合同签署、资金支持、营运记录等方面对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说明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公司结合收入变动说明亏损原因及经营性现金流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5月(未 2015年度 变动率 2014年度 审数) 营业收入 39,648,758.91 79,816,156.74 12.74% 70,796,485.09 营业成本 28,752,074.84 65,184,254.78 8.74% 59,945,464.62 营业利润 1,698,880.13 -1,316,278.83 68.55% -4,185,617.86 利润总额 1,785,075.59 46,599,267.25 1267.68% -3,990,747.07 净利润 1,116,781.79 46,128,476.45 1185.81% -4,248,281.95 2014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0,930,724.09元、79,976,830.14元, 2015年营业收入较2014年同比增长12.75%。 (1)公司收入变动与亏损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2015年较2014年呈现稳定增长趋势,而2014年、2015年公 司净利润分别为-4,248,281.95 元、46,128,476.45元,由此可见,公司营业收入并 非公司亏损的驱动因素。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185,617.86元,其中包含对 京立肿瘤的投资损失3,270,262.16元和资产减值损失1,030,139.52元,由于资产 减值损失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应收款项计提,并非实质性亏损。2015年 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316,278.83元,其中包含对京立肿瘤的投资损失3,677,138.25 元,扣除投资损失后公司营业利润为2,360,859.42元。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当期确认的对京立肿瘤的投资损失。2015年12月京立肿瘤已完成清算注销,公司亏损点已得到有效遏制,未来公司经营业务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充分体现。 2)报告期后公司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2016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39,648,758.91元,营业利润1,698,880.13 元,净利润1,116,781.79元。影响本期净利润的因素包含因公司改制产生的中介 机构服务费用 1,470,790.00元,该笔费用在以后年度将会大幅减少。较之2015 年,本期消除了京立肿瘤的影响以及减少了省肿瘤医院的合作费用,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体现。 2016年1-5月份公司毛利率达27.90%,较2015年有较大提高。主要是由于 2015年11月公司投资设立的肾病医院,为公司当期贡献营业收入9,989,058.26 元,其毛利高达 50.64%,提升了本期公司整体的毛利率水平。因为肾病医院是 以中医为主治疗急慢性疑难肾病的民营二级中医专科医院,其客户范围来自全国各地不受地域局限,未来发展势头良好,可为京立医院整体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2)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896.39 14,056,27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63,476.95 -4,160,954.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87,835.10 -9,683,135.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3,745.46 212,182.55 2014年、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56,272.00元、 451,896.39元。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495,557.54 71,806,049.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0,650.00 1,245,459.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106,207.54 73,051,508.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208,920.69 30,287,999.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018,511.27 23,376,622.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29,175.4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97,703.79 5,330,614.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654,311.15 58,995,236.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896.39 14,056,272.00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的勾稽情况如下: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79,976,830.14 70,930,724.09 加:销项税额 - - 加: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期末余额的减少(增加以“-” -1,669,190.85 955,796.67 表示) 加:预收款项的增加(减少以“-”表示) 348,591.65 53,767.29 减:其他业务收入 160,673.40 134,239.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495,557.54 71,806,049.05 综上,2014年、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0,930,724.09元、79,976,830.14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71,806,049.05元、78,495,557.54元,公司的营业收入的变动与经营性现金流量中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匹配。但是公司2015年补缴以前年度土 地使用税、房产税及印花税5,525,783.32元,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印花税 滞纳金4,345,403.04元,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