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05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财务审计机构。因公司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公司不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拟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18 年3月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5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88390414 首席合伙人:方文森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质证书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三)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年度审计机构的改聘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8-005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