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02月12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月3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9日上午9:00在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由董事长陈加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票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度继续租赁汕

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汕头市澄海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土地及房产作为办公场所,预计交易金额730,440.00元。

    陈加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系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汕头市澄海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为原则,均以交易发生时的市场行情为基                                                            公告编号:2018-002

础,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加华、蔡俊彬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考虑,公司不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8年3月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备查文件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租赁协议书》(汕头市澄海区丰裕玩具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02

《租赁合同书》(汕头市澄海区凤翔童乐玩具厂)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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