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 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 会同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东方网”)以 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说 明,并出具了回复文件。涉及对《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 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 ”)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部分已在《公 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文件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2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 VIE 架构合规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 1)补充核查并披露 VIE 架构搭建过程,是否涉及股权质押、资产或业务重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