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淼材料: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8年02月1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373         证券简称:晶淼材料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为定期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出的。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3月8日9:00

     结束时间:2018年3月8日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工业集中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3月7日0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工业集中区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超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工业集中区

     电话:025-56610908

     传真:025-5661098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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