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总体情况 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4,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是1.44%,可转让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是否为控 董事、监 挂牌前持有 本次解除限 序 股东姓名 股股东或 事、高级 持股 股份数量 售登记股份 号 或名称 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 比例 (股) 数量 人 任职情况 1 江苏高力集 否 否 24,000,000 1.44% 24,000,000 团有限公司 合计 24,000,000 1.44% 24,000,000 三、本批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416,250,000 84.81% 1、高管股份 55,000,000 3.29% 有限售条 2、个人或基金 - - 件的股份 3、其他法人 198,750,000 11.90% 4、其他 - - 公告编号:2018-013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53,750,000 15.19% 总股本 1,670,000,000 100.00% 四、其他情况 (一)在本批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2015年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作出《关 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的无异议函》(苏 证监函[2015]80号),对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本公司股权无异 议。入股本公司时,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入股东海证券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承诺自成为本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本公司股权,锁定期限为2015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14日。 (二)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三)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挂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四)不存在挂牌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