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4232 证券简称:水杯子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向银行申请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贷款情况概述 (一)贷款协议基本情况 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200万元,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50万元,拟向交通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950万元,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00万元,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期限均为1年。 抵押情况:公司拟以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5号的房 地产权(宁房权证栖变字第519087号、宁房权证栖变字第519113号、 宁房权证栖变字第519142号、宁房权证栖变字第519143号)、土地 使用权(宁栖国用2015第17363号)抵押给以上银行(除农业银行、 江苏银行外)作为贷款担保。以上抵押物的帐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公告编号:2018-007 826.76万元。 关联担保情况:董平、朱芹为公司向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申请贷款800万元同时由董平以自有房产提供担保。董平持有公司股份7,025,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朱芹持有公司股份11,638,978股,持股比例为23.96%,为公司董事。该关联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上述贷款具体事项以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平、朱芹为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故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单独审议公司贷款及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抵押和抵押物的必要性 提供上述抵押担保是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贷款,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贷款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资产抵押、融资借款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备查文件 《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