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3月28日查看PDF原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主办券

商”)作为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聚力股份,证券代码:837785,以下简称“聚力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聚力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核查,聚力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以来,共发生1

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2018年3月19日,中泰证券对聚力股

份定向发行的相关资料及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查验了聚力股份发行股票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股票认购公告、验资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聚力股份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等资料,聚力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聚力股份于 2017年10月27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且该议案于2017年11月12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24,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0元,共募集资金78,400,000

元。缴存银行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为

81601000601421007346。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7号《验资报告》。

     聚力股份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1601000601421007346。2017年11月17日13:00前,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该账户。聚力股份已与中泰证券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股票发

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975号),本次新增股份可转

让日为2017年12月22日。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17年12月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975号)之前,聚力股份未使用该笔募集资金。

     聚力股份严格按已有的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就聚力股份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为加强今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情参见2017年10月27日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聚力股份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使用1,550,013.00元,余额76,875,812.14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主办券商获取了聚力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银行流水明细、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聚力股份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使用1,550,013.00元,余额76,875,812.14元,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400,000.00

减: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50,013.00

    其中:法律、财务顾问费用                                     1,550,000.00

           银行手续费                                                      13.00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25,825.14

募集资金余额                                                       76,875,812.14

     四、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聚力股份于2017年10月27日发布的《股票发行方案》,本

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股权收购。主办券商核查了聚力股份的银行流水明细、付款凭证等资料,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法律、财务顾问费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聚力股份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并未使用该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聚力股份已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时披露《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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